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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企业网站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工作要求
根据全国开展互联网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,为全面清理网上淫秽色情、诈骗、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,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网站备案,现将网站备案的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备案要求:
1、网站备案:在4月30日前,所有互联网网站通过网上备案平台进行备案(http://210.76.65.188/netalarm/main_beian.jsp?id=4407&wy=2)。
2、网站备案审核通过后,请及时将备案信息发给我们,以便把相关图标放置在网站上。
3、网站内已开设的含有论坛、留言板、聊天室、博客、播客、点对点网络、拍卖网站、二手市场等交互式栏目的请尽快申请相关资格审批,在未有获得相关资格的,请立即关闭相关栏目,待获得相关资格后再重新开通。
二、备案方法:
1、登录http://210.76.65.188/netalarm/main.jsp?id=4407&wy=1,备案前请准备营业执照电子文档(可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后处理,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)
2、选择“网上备案”——“单位/个人备案”
3、在“备案须知”中按“同意”
4、在“用户备案流程”按“下一步”后按下图填写

5、填写相关主机信息,提供服务的ISP或IDC单位写:江门市蓬江区科汇发展有限公司,网站IP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得:点击桌面左下角“开始”——“运行”,然后在框内输入:ping
www.jm114.com,然后按确定就可以看到您网站的IP了,注意:要把jm114.com换成贵公司的域名。
6、按确定就可以了

7、填写其他资料并上传营业执照电子文档(可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后处理,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)
8、按下一步确认所输入资料,没问题后按确认
9、操作成功后提示以下资料,有帐号和密码必须记住以便查看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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